Plato, 428? BCE-348? BCE
柏拉图的《法律篇》是一部写于古希腊的对话录,也被视为他的最后一部作品。三位老人一同前往宙斯的洞穴,在那里讨论究竟谁应该被认定为法律的创立者。当其中一位旅行者透露自己需要为一个新的殖民地制定法律时,他们便开始共同设计这个虚构城市“马格尼西亚”的整个法律体系。全书共十二卷,探讨了神法、教育、刑事司法以及灵魂的本质等主题,其思想与柏拉图早期的《理想国》有所不同。
维基百科上关于这本书的页面: en.wikipedia.org/wiki/Laws_(dialogue)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