玛丽·沃斯通克拉夫特所著的《为妇女的权利辩护》是一篇写于1792年的女权主义论文。在文中,沃斯通克拉夫特主张女性应当接受理性教育,并享有与男性平等的基本权利。针对18世纪那些仅认为女性应接受家庭教育的理论家们,她彻底否定了将女性视为装饰品或财产的观念,强调女性同样是人类,应该成为丈夫的伴侣,也为社会做出有意义的贡献。这部具有开创性的著作严厉批判了双重标准,引发了关于妇女权利的广泛讨论,其影响持续了几十年,对后续的女权运动产生了深远的影响。
维基百科上关于这本书的页面: en.wikipedia.org/wiki/A_Vindication_of_the_Rights_of_Woma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