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pinoza, Benedictus de, 1632-1677
本尼迪克特·斯宾诺莎所著的《伦理学》是一部写于1661年至1675年间的哲学论著。斯宾诺莎运用欧几里得的几何方法,通过定义和公理构建了一个系统的哲学体系,并由此推导出关于上帝、自然、心灵以及人类情感的各种命题。他认为,上帝与宇宙是一体的;心灵与身体也是相互统一的;而人类实际上并不具备自由意志。通过逻辑推理,斯宾诺莎提出了一种决定论的观点:世间的一切现象都必然源于存在的本质本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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